1、 二手房交易糾紛的三個特點:(1)二手房交易中的二手房必須是現房。
業主購買一手房時,可能是現房或期房,但二手房交易不能是期房,只能是現房。(二)二手房必須是取得房地產證的房屋。
在日常交易過程中,經常會出現房產證不予辦理的情況,出現無房產證銷售房產無效的糾紛。那么,沒有房產證房子不能賣嗎?我們認為這是不合適的,因為大多數房子在出售時都是與房產證相符的,但由于某種原因,原來的購房者已經沒有辦理。所以只要在二手房登記過戶就可以拿到房產證。(3) 二手房是賣方合法的、完全免費的財產。
在實際案例中,出現了自己不是房屋所有人,卻隱瞞對方惡意轉讓的情況,有的不具備轉讓條件,最終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二是二手房買賣糾紛有三種類型。第一,賣方違約引起的糾紛。目前常見的原因是房價上漲過快,而賣房人認為房價偏低,于是找各種理由終止買賣合同。如另一方配偶不知情、不同意主張夫妻一方無權處分;房屋承租人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房屋未取得房地產證等。(2) 因購房者違約引發的糾紛一般很少有購房者主動要求解除合同,因為購房后,房價上漲很快,即使房子出現了一些質量問題,他們也往往忍氣吞聲。然而,當房價下跌時,就顯得尤為突出。例如,2009年,北京郊區燕郊的房地產價格大幅下跌。買受人以房屋面積超出法定范圍或無法辦理銀行按揭付款,或主張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為由,要求解除合同。(3) 由中介引發的糾紛房屋中介業務興旺,哪里有房地產,哪里就有很多房屋中介公司。經常有一些房屋中介公司為了謀取利益,違反行業規則和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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