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一:房屋產權不清
誰是房主,房屋是否抵押,可以通過交易中心進行調查。在調查房屋產權時,我們應該知道一些細節,比如房屋的年代,網絡信息可能不準確,而房屋的年代對于一些丈夫的房子來說尤為重要。如果房齡太長,貸款會出現一些問題。為了控制風險,銀行只能貸60%甚至更少,最長貸款期限也會縮短,考驗購房者的首付能力和還款能力。
另一個例子是房屋搬遷,三年內不能上市交易。即使合同先簽后到期,所有權轉移也存在風險。如果出賣人毀約,買受人就走司法途徑,這也是浪費金錢。
隱患二:賣家資質有問題
要核實賣家信息,賣家是否是權利人,房子里有多少權利人?你同意把房子賣了嗎?未經全體權利人同意,不得轉讓房屋所有權。有的買家沒有核實賣家的資質,給最終的過戶問題,給自己帶來了不少麻煩。
隱患三:買方資質存在問題
買方需要核實賣方資質,賣方也需要核實買方資質。在一些地區,“限購”政策仍在住房交易中執行。因此,在房屋交易前,一定要詢問購房者是否具備購房資格,以免“空歡喜”。隱患四:不良中介詐騙較多
個別不良房地產中介人員操作不規范,包括暗中“吃差價”、不讓房交會。因此,在簽訂房屋合同時,買賣雙方的會面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
另外,一些不良中介會以低價房吸引購房者的眼球,因此明顯低于市場價的房屋大多是假的或者房屋本身存在缺陷。
隱患五:房價沒有明碼標價
關于房價風險,這也是一個容易發生糾紛的地方。目前,不少房東都表示,“手頭的價格”應該從原來房東交的稅轉到下一戶。哪些房子可以免稅,房東可能不知道。比如,如果房東承諾是“五分之一”的唯一住房,但核實后不是唯一住房,那么就要征收所得稅。對于下一個家庭來說,可能要花更多的錢。如果協商不成,就會產生糾紛。
隱患六:關于“低房價”的糾紛很多
“低房價”成了二手房交易的“潛規則”“低房價”實際上是一種逃稅、避稅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賣家可能面臨無法及時收到全額貨款的風險,維權難度大。
對于購房者來說,只能按照網簽價格低來申請,這可能會降低購房者的貸款額度,增加購房者的風險。今后再出售房屋時,如果按差額計稅,差額就會增加,相應的稅也會增加。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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