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合同法》,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為20年。租賃合同期限超過十年的,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取得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一十三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以及租賃物的保管。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租賃期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超過二十年。上述知識是小編對“提前20年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可以嗎”的回答。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最長期限為20年,租賃合同期限超過10年的,無效。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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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姚德波律師,江蘇海郡律師事務所主任;?連云港市海州區第九屆政協委員;九三學社社員;連云港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連云港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新醫藥產業委員會主任、紀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連云港市公安局行政復議委員會委員、政府采購專家委員會委員。姚德波主任帶領江蘇海郡律師事務所成立了人身損害賠償法律事務部、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刑事辯護事務部、婚姻家庭法律事務部、勞動爭議法律事務部、公司法律事務部并為本市恒瑞醫藥、豪森藥業、珠江鋼管、康緣藥業等多家上市企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市局刑事警察支隊、經濟犯罪案件偵察大隊、派出所等多家公安機關及大中型企業法律顧問。 “專業的團隊,專享的服務”是姚德波主任及江蘇海郡律師事務所秉持的服務理念。希望通過我們的服務為你創造巨大的價值! 服務領域:刑事辯護、高端商事、建設工程、房地產 聯系電話:18905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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