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對其使用的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者增設附屬物,與出租人發生的糾紛主要包括房屋收回、經濟補償和產權糾紛。在這方面,我們應該處理不同的情況。(一)承租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改變房屋結構。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對房屋進行修改、擴建或者添置附屬物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業主原則上不賠償擅自改建、擴建或增加附件的費用。承租人應拆除附加附件。拆遷造成原房屋損壞的,房屋所有人應當賠償損失。不能拆除的,經雙方協商,業主可以折價補償合理費用。(二)承租人對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者添置附屬物,經出租人同意的,雙方對該房屋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該房屋的產權仍然屬于出租人,改建、擴建、增設附件的費用,由出租人折價支付。
(3)無論是否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對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者加裝附件的行為,屬于違法建設的,應當予以拆除。由此造成的損失,經業主同意修建的,由雙方根據過錯大小分擔;未經業主同意修建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擔,并賠償業主損失。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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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孫連永律師,天津得依律師事務所律師,天津律師協會會員,曾擔任過大型央企建筑公司和全國TOP10上市房地產公司的法律顧問,對建設工程領域和房地產領域比較精通。孫連永律師還擔任工商局法律顧問,代理大量工商登記撤銷、工商處罰撤銷案件,對工商系統比較熟悉。孫連永律師擅長領域涉及: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房屋質量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繼承糾紛、交通事故糾紛、勞動爭議糾紛、借款糾紛、承攬合同糾紛、租賃合同糾紛等,辦理案件幾百起,擁有豐富的辦案經驗,所承辦案件大都以勝訴或有利于當事人的方式結案。孫連永律師還擅長辦理:受賄罪、交通肇事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等刑事案件,辦案中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為犯罪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法庭辯護,提供法律幫助等等,對刑事案件的整個辦案流程、程序非常了解,有著豐富的執業經驗。孫連永律師在工作中,一直以誠為本,立足于當事人的角度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力爭讓每一個案件都做到案結事了,深受委托人的信任和好評。孫連永律師愿以豐富的法律知識和執業經驗,為您提供更專業、更周到、更高效的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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