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享有下列權利:。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取得房屋使用權。在此期間,即使房屋所有權轉移,承租人仍享有此項權利。居住房屋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死亡的,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租賃。二是根據租賃合同的規定,要求出租人及時修繕房屋。一般來說,住宅建筑的自然損壞應由出租人修復。非住宅建筑的維修,按照租賃合同雙方約定辦理。經出租人同意,出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可以轉租給他人。轉租時的租金可以高于原租金,轉租人可以從中獲得經濟利益。4出租人出賣房屋的,應當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在租賃期內,因國家建設拆遷房屋的,承租人有權重新安置。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應當承擔下列義務:。按時付房租。拖欠租金的,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二是根據房屋性能,不得擅自拆除、變更房屋及其裝修、設備和附屬設施。確需變更的,應當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簽訂書面合同。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應當承擔賠償或者修理責任。三是遵守當地人民政府關于出租房屋管理的規定。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重慶商標注冊有什么流程
2021-03-22解除抵押需要擔保公司出面嗎
2021-02-23反擔保解除時間法律規定
2020-12-30什么是物權法定準則是什么
2020-12-07車輛追尾事故責任認定
2021-01-14開發商根本違約的情形有哪些
2020-12-04同居期間 共有房產如何分割
2020-12-29追討贍養費可以申請先予執行嗎
2021-03-16擔保合同關系能否主張侵權責任
2021-03-01錄用通知能否撤回
2021-03-17冤假錯案警察怎么處理
2021-01-04對已解散的公司如何起訴
2020-12-17業主委員會具有訴訟主體資格嗎
2021-01-20哪些勞動合同無效?
2021-01-11勞務合同根據什么法律
2021-01-25企業做出調崗決定,員工是否應無條件服從
2021-02-10團體意外險和雇主責任險的區別是什么
2020-11-08保險合同代理代理方需要承擔哪些法律義務
2020-11-18保險事故中“第三者”的認定
2021-03-15事故認定書出來后保險理賠的時間怎么確定
20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