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設施的范圍包括社區公共財產的范圍,這是計算社區公共財產管理成本的必要前提。界定社區公共財產的范圍應當以法律為依據。在現行法律中,共有四個法律依據可以用來界定共有公共財產的范圍: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修訂本)第八十九條:“附隨物的財產,隨財產所有權轉移一并轉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不違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一條:“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所有權與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權應當同時轉讓和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時,所有權轉移。”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應當相應轉移。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筑物或者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相應轉讓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但地上建筑物或者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四條:“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在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的使用范圍內,享有土地使用權“附著物”。
由于房屋外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是以共有土地使用權為基礎的,其所有權不能脫離房屋所有權,必須隨房屋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而且,房屋外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為房屋服務,是房屋的附屬物,經當事人約定,不能脫離房屋所有權。因此,房屋外的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只能由房屋所有人共同所有,屬于小區公共財產。也就是說,房屋外的所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或者其他附屬物都屬于社區公共財產。
例如,社區的公共財產包括:綠地、道路、路燈、地下(上)線和管道、停車場(車庫)、配電室(室)和電氣設備、鍋爐房(室)和鍋爐、水泵房(室、井)和水泵、俱樂部、門衛室,人防房及設備、消防房及設備、電梯、假山及水、健身娛樂設施、公告牌等。此外,小區公共財產還包括:購房人繳納的房屋維修基金的2%和小區公共財產收入。
以上是相關答案。附隨物隨財產所有權轉移而轉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不違法。按協議辦理的屬于社區設施。在社區,我們有權使用這些設施。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向律師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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