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糾紛首先發生時,如何保護權益,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應協商解決。也就是說,業主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合同,自愿、平等地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管理糾紛。第二,第三方調解。這意味著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將糾紛提交第三人,由第三人主持雙方的協商,使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一般調解可分為民事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第三,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指爭議發生后,雙方根據物業管理公司的仲裁條款或自愿簽訂的仲裁協議,將爭議提交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的方式。第四,提起訴訟。業主可以將爭議提交法院,請求法院依法行使管轄權解決爭議。當您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糾紛時,不妨向小區所在地的小區管理處、物價局、土地管理局、消費者協會等部門投訴,從而避免了通過仲裁和訴訟解決糾紛所需的人力物力。
以上是編輯律師網帶給你的。我相信你對此有一個基本的了解。我希望你能在此基礎上做出理性的決定。如果你的情況很復雜或有其他問題,歡迎你來律師網咨詢律師或上網。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法規新規定是什么
2021-01-12物業維修費能否計入物業管理費
2020-11-17雙方都是華僑能在中國離婚嗎
2021-03-13行政訴訟中財產保全的適用情形
2021-02-26怎樣避免商標無效請求
2020-11-09訂金與定金的差別有哪些
2020-12-14醫院發生火災怎么辦
2020-11-30保釋出來了還用坐牢嗎
2020-12-31監視居住手機被監聽嗎
2021-01-31男方不給撫養費要坐牢嗎
2021-01-19勞動合同是否應當約定底薪
2020-11-23北京市二套房的認定標準
2021-01-19沒鑒勞務合同什么時候可辭工
2020-12-12什么情形適用于勞務合同
2021-01-0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裁員補償標準
2021-02-04被公司開除依據勞動法怎么賠償的
2021-01-20旅游意外保險條款之保險合同的構成要素是什么
2020-11-17合資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實繳資本嗎
2021-02-24觸發保險公司免責條款會怎么樣
2020-12-25不按標準繳納保險如何維權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