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計算工程質量糾紛的賠償,合同中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賠償;沒有約定的,按實際損失賠償。第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因承包人的過錯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承包人拒絕修理、返工、改建,發包人要求降低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害賠償金的數額應當相當于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方所認定的損害賠償金或者可能造成的損失,在合同簽訂時已經預見或應該預見的。經營者欺騙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二是房屋質量保修期結束后如何維權。首先,房屋保修期可以與開發商協商。此期限為房地產開發商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的保修期。不過,當房子賣給消費者時,上述保修期很可能已經過了一半以上。
開發商向居民承諾的房屋保修期,大多以自己和建筑商約定的期限為準,扣除房屋驗收到向居民銷售的期限。因此,這一期限比上述規定的房屋保修期要短得多。有時住戶可能拿到了房子,有些已經過了保修期。其實,房屋的保修期可以和開發商約定,這就要求我們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注意把“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合同的附件,把上面承諾的保修期和開工時間看清楚;如果我們認為保修期太短,可以簽訂補充協議。(2) 過了保修期,我們仍然可以處理房屋的質量缺陷。首先要確定是什么樣的問題,是否在保修期內。如果在保修期內,應立即找開發商要求辦理。同時,要注意房屋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以便以后索賠。
對于超過保修期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應分清情況進行處理。
如因開發商故意拖延,或因反復修繕造成逾期的,由開發商承擔責任,買受人有權提起訴訟。只有買方才應注意保存相關證據,以備日后證明。對于確實超期出現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也可以找到開發商,要求他們以對客戶負責的態度提供維修服務,這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工程質量糾紛需要賠償的,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賠償;沒有約定的,按實際損失賠償。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您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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