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中發包人的違約責任是什么?律師回復:
(1)雇主延遲付款。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一天,發包人應承擔2‰的滯納金,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日的,設計人有權暫停下一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2) 審批的延誤。發包人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不批準設計文件或者合同項目暫停的,視為發包人風險。設計人提交合同約定的設計文件和有關資料后,視為設計人已完成全部設計任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結清全部設計費用。
(3)因發包人原因要求終止合同。①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者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設計工作已經開始的,發包人根據設計人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舞臺設計費的一半,不足一半的,支付一半以上的,全額支付舞臺設計費。相關法律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三十一條受監理的建設工程,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建設單位與其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簽訂書面監理合同。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合同的規定,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包人的工程質量、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項目監理人認為工程建設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施工企業改正。
項目監理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向建設單位報告,要求設計單位改正。第三十三條建設工程監理實施前,建設單位應當將受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內容和監理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施工企業。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監理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項目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單位的委托,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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