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人變更:
1。企業法人變更,是指企業法人成立后,其組織機構、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等重要事項的變更。這些事項的變更可以由法人的意志決定。只要法人進行了相應的變更登記,就可以發生變更效果。
2。更改過程:
1。攜帶所有資料到公司注冊地所轄工商部門辦理換證手續,并在受理后5-10個工作日內領取新的法定代表人證。辦理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的,應當在受理后2-3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全部到質監局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手續,領取許可證,取得股權的股東應當向當地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并出具新的股東、法人驗資報告。最后,變更公司的基本賬戶、印章及公司法人銀行留存的公司信息。
2。法人變更不影響合同的履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不成的,經協商一致,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補發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部《勞動法》若干條款的解釋,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的客觀情況,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使勞動合同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情形,主要包括:企業遷移、企業改制、部門合并、企業產品結構調整等。
雖然用人單位名稱或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內部承包、企業分立或合并是客觀情況,并且發生重大變化的,這些情況不會影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綜上所述,用人單位不能通過更換法定代表人拒絕履行勞動合同,即使是解除勞動合同,也要遵循法定程序。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歡迎您到律師事務所咨詢。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逃稅罪認定和處罰是怎么規定的
2020-12-16撤銷婚姻以后屬于未婚嗎
2021-03-13結婚六年未辦結婚證算法律婚姻嗎
2021-02-05監外執行的條件是什么
2020-11-29干涉老人婚姻,會不會導致犯罪
2020-11-11督促程序的實質要件有哪些
2021-02-05交通事故責全責保險賠償需要保險公司的人在場嗎
2021-03-18中介有哪些價格欺詐的情形
2020-12-11唯一住房被認定為危房有補貼嗎
2020-11-29用人單位怎么舉證
2020-11-27勞務分包合同雇主是否可以免責
2021-03-23五一勞動節幾天三薪
2020-12-19勞務承包合同糾紛該如何處理
2020-11-20什么是互碰自賠,滿足什么條件
2021-01-23保險的作用具體有哪些
2021-02-11保險合同生效有什么含義
2020-12-09男子墜亡保險公司可以拒賠嗎
2021-03-24法律對人身保險的投保人是如何規定的
2021-01-24什么叫做特別約定
2020-12-26保險理陪的流程是怎樣的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