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范圍變更登記申請報告書》有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登記的事項的,公司經營范圍的變更,應當自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登記,吊銷或者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的有效期屆滿,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需要批準的;自吊銷或者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之日起或者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六章的規定辦理
以上內容由律霸.com小編整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雇傭工人心梗死亡如何賠償
2021-02-23支票背書不連續有沒有法律效力
2021-02-20探望權的行使可以強制執行嗎
2021-02-13訂婚后男方退婚彩禮是否退還
2021-01-11訂婚之后男方要退婚怎么辦
2021-02-17員工不辭而別的話單位要怎么處理
2021-02-25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的通知
2021-02-16貸款合同簽了沒有下款合同生效嗎
2020-12-19合同撕毀后還有效嗎
2020-11-28村委會有權“出租”集體林地嗎
2020-12-30經營性停產勞動關系是否延續
2020-11-22勞動調解應該去哪
2021-03-10投保后可以享有的服務有哪些
2020-12-23簽發保險單時被保險人已死亡還能賠償嗎
2021-01-03人身保險合同怎么寫
2020-12-15司機無證駕駛肇事逃逸,保險公司照樣得賠
2021-03-04兩車撞痕不符保險理賠遭拒
2021-01-26遞延年金 DeferredAnnuity
2021-03-25土地承包經營權主要內容是什么
2020-11-28土地出讓前要先完成拆遷嗎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