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工傷又稱工傷、工傷、工傷和工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勞動者從事職業(yè)活動或者與職業(yè)活動有關的活動時,因有害因素和職業(yè)病造成的傷害,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事故受傷;(二)在工作前后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因事故受傷工作時間
(3)在工作時間內或在工作場所因執(zhí)行工作職責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4)患職業(yè)病(5)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受傷或因事故失蹤(6)在工作時間內因機動車事故受傷(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傷的;(三)曾在部隊服役,因戰(zhàn)爭或者因公致殘的,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書的,職工到用人單位后復發(fā)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一次性傷殘津貼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事件過程]
2010年6月17日注冊成立了灰砂磚廠,投資方為馬某。2012年8月1日,馬某將一家灰砂磚廠轉讓給魏某,2012年8月14日,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將出資人變更為魏某。2010年2月28日,馬某從某汽車有限公司購買了兩輛223317n4667c1重型自卸汽車,并將其中一輛粵qy2652登記在一家灰色沙磚廠名下
2010年9月,吳某受聘為粵qy2652卡車司機。2012年7月25日6時許,吳某駕駛粵qy2652重型自卸汽車將水泥熟料運至某水泥廠卸料區(qū)等待卸料。吳某爬上悅qy2652重型自卸車車頂清理帆布上的積水,不慎摔倒在地。事故發(fā)生后,吳某被醫(yī)院診斷為重型顱腦損傷,2013年12月30日,吳某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工傷鑒定書。2014年1月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不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吳對這一決定提起了行政訴訟。2014年4月2日,法院裁定撤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再次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據(jù)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新受理此案,發(fā)現(xiàn)吳某是一家灰砂磚廠雇用的司機,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被認定為工傷。然而,一家灰砂磚廠認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購事實上存在偏差,程序違法,法律適用錯誤,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其他單位駕駛車輛的實際所有人雇用的駕駛人的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的批復》,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個人購買的車輛隸屬于其他單位,以所屬單位名義營運的,從業(yè)駕駛員與所屬單位形成實際勞動關系,車輛營運中發(fā)生傷亡的,是否構成工傷,適用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綜上所述,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程序合法。吳某應認定為工傷的同時,不少律師也表示,此案也給目前的關聯(lián)公司上了生動的一課。許多出租車也隸屬于出租車公司,因為它們不具備載客資格。無論何時發(fā)生司機傷亡或其他責任事故,無疑都會給公司的經營管理帶來巨大的風險。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訪問律霸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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