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公路工程部職工羅某因工作原因,在從工地返回途中發生翻車事故。經三家不同醫院診斷,羅某頭皮撕裂傷,面部和手部擦傷,雙膝軟組織挫傷,經治療后癥狀緩解。2007年3月29日,羅某訂購物資。當他舉起重物時,由于用力過猛,他再次感到臀部疼痛。經某州人民醫院診斷為雙側股骨頭缺血性壞死,雙側髖關節退行性變。2008年7月4日,國家人民醫院法醫鑒定機構制作了《傷殘鑒定書》,鑒定出羅某的疾病與外傷有直接因果關系,評定為5級傷殘。后來,羅某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單位提交了關于羅某工傷認定的請示。2009年6月23日,被申請人作出了事實上不清楚的《關于不能認定羅某工傷的復函》,申請依據錯誤,違反法定程序的,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具體操作如下:
(1)申請人:① 雇主;② 受傷員工或直系親屬;③ 工會組織
(2)被申請人是進行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
(3)行政復議機關:① 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的上一級勞動部門;② 作出工傷認定的同級勞動部門人民政府申請復議的期限:① 不予受理: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之日起60日內。② 對結論不滿意:自收到結論之日起60日內。③ 逾期未進行工傷認定的:逾期60日后(5)申請復議的材料:① 申請復議。② 不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書面決定或者工傷認定機構作出的工傷認定書面決定。③ (六)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內受理行政復議;(七)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聽證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我們一定知道我們應該申請行政復議。在工作中,如果真的粗心大意,出了事故,就不能忍氣吞聲。我們必須與雇主進行合理的談判,以爭取我們的合法利益。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我們建議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我們的權益。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本網站還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咨詢法律意見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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