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幾年后是否可以做職業病鑒定
申請職業病檢查。根據職業病法的規定,職業病分為崗前職業病、崗位職業病和離崗職業病。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單位有義務對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勞動者進行離崗時的職業病檢查,法律對解除勞動合同有特別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境前職業健康檢查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疑似職業病患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勞動者有權享受職業病防治服務等健康保護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第三十二條規定,與未經離境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除勞動關系無效,需要用人單位對當事人進行健康檢查外,不得終止;其次,如果患者病情緊急,可以到有資質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疑似職業病患者的診斷和醫學觀察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經檢查,確認當事人從事原工作時發生職業病,則一切后果應由原單位承擔,什么是法定職業病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造成的疾病。法定職業病是指國家承認并取得工商賠償和企業賠償,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法定職業病的職業病,必須滿足以下四個條件:1
必須是從事專業活動過程中產生的必須是接觸粉塵等職業危害因素引起的,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4.必須是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分類目錄》所列職業病(可直接在百度上搜索《法定職業病目錄》)。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勞動者離崗后進行職業病鑒定將更加困難。職業病鑒定有相應的時間、條件和要求。建議在鑒定前要有充分的認識。至于職業病鑒定的期限或者職業病鑒定的具體條件以及相應的法律要求,我們應該向律師網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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