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終止婚姻是指由于某些法律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合法有效的夫妻關系,婚姻的終止只能由兩種法律事實引起
2.婚姻關系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終止(在中國,婚姻關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終止)
配偶一方宣告失蹤時,婚姻只能以離婚方式終止(在婚姻問題上,被宣告失蹤的人與其配偶之間的婚姻不因被宣告失蹤而終止,在宣告失蹤期間,兩人都不得再婚,婚姻關系中一方當事人死亡,必然導致婚姻關系的終止或消滅。這是因為婚姻是男女共同生活的綜合體,夫妻關系是一種特殊的個人關系,是建立在夫妻雙方存在的基礎上的。但在實踐中,死亡不同于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自然死亡是一方或雙方確定的實際死亡。此時,無論法律是否明文規定,婚姻都會自然終止。死亡宣告是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作出的死亡推定。它與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婚姻一方死亡的,不需要行政機關確認,也不需要出具離婚證,也不需要人民法院聲明,因此婚姻關系自然終止(2)婚姻終止是由于離婚的法律行為第二,離婚的基本特征。從主體上看,任何人都無權取代具有夫妻法律地位的雙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為,更別說要求離婚從時間上看,離婚只能在夫妻雙方存續期間辦理。如果其中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自然終止,不需要按照離婚程序終止婚姻從程序上看,離婚和婚姻一樣,必須具備一定的法律條件,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而被國家法律承認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在條件上,離婚必須建立在合法婚姻存在的基礎上在內容上,離婚是一種具有重大法律意義的行為,它導致夫妻關系的解除,并由此導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如夫妻之間的人身、財產關系的消除、子女撫養關系的改變、債務的償還等。綜上所述,婚姻的終止意味著雙方婚姻關系的解除。一般來說,解散方式都有法律規定。只有依法處理,雙方關系才不存在。因此,婚姻是受婚姻法保護的,無論是合法夫妻,還是終止雙方關系,都應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婚姻無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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