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依賴法律援助的過程是什么
勞動者因經濟困難要求支付勞動報酬,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申請人住所地的經濟困難標準與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不一致的,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向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申請人認為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不完整的,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或者說明。申請人未按要求補充說明的,視為撤回申請;法律援助機構認為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需要核實的,應當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核實。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理由。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通知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異議進行復核,經審查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如何申請勞動仲裁:1.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兩份和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相關證據和證據清單復印件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在北京不需要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后,仲裁委員會將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并給予雙方舉證期限和答辯期限;然后法院開庭,然后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由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勞動仲裁應當在60日內結束;對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到新單位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勞動者的工資不得無故扣減或者拖欠。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有下列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并可以責令賠償:(一)無故扣減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絕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的;(三)支付勞動者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的,給予經濟補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依靠法律援助要求工資時,當事人不能自行解決。他真的需要律師的幫助,所以他可以在線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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