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肯定是違法的,但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用工事實,選擇以下具體的救濟方式來解決工資問題:
1.如果你為用人單位工作,有兩種方式要求支付工資:
<1.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進行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法簡單。缺點:當地執法力度可能不大
2.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并支付工資。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要求雙倍支付勞動合同的工資。如果以拖欠工資為由終止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提倡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最后都可以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序多一點,需要專業指導
第二,如果是個人工作,不是勞動關系,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個別老板并要求支付勞動報酬相關知識:勞動者應承擔的舉證責任其中,勞動者可以提供以下證據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
(1)員工手冊,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的培訓手冊和其他資料(二)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的各種獎勵憑證(三)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單)、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的證明(該證明可在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取得)
(4)“入境證”、“通行證”、“工作證”,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的《工作許可證》和《服務許可證》可以證明勞動者的身份;(5)勞動者填寫的《登記表》、《申請表》等招聘記錄;考勤記錄(6)其他勞動者的證言(2)勞動者對勞動合同的內容承擔舉證責任。勞動者對自己主張的導致勞動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應當承擔舉證責任,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解除應當提供證據證明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如勞動者應當證明自己違反勞動合同被辭退,至少應當證明辭退的事實(4)對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由履行合同的責任方承擔舉證責任。因此,即使是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的證據,也應當從仲裁或者訴訟策略的角度提出,以防止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偽證,更有利的是選擇正式的方式進行工資索賠,必要時通過法律程序保護勞動者的權利,收集相關證據。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我們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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