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吳從2006年開始在一家廣告公司做業務員,2009年12月底,他的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于12月1日通知小吳,合同到期后不再續簽。小吳對此沒有異議。12月31日,小吳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后離開公司
本案中,小吳因勞動合同到期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律師表示,根據統計局下發的《工資總額構成規定》對具體范圍的解釋,工資中應包含年終獎。而且公司還明確規定了年終獎的發放。因此,小吳有權拿到年終獎,人事部門應該把他的工資全部結清,律師提醒,企業應該拿出留住員工的誠意。通過推遲年終獎的發放來降低員工離職成本,在任何方面都是行不通的。如果員工無法與用人單位協商,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尋求法律幫助,領取年終獎
當您遭遇不公平待遇時,千萬不要沖動。你應該知道如何找到法律途徑來保護你的合法權益。如果你有這樣的問題,你想咨詢,但你不知道在哪里找律師。沒關系。您只需登錄卓霸,告訴我們您要咨詢的法律問題,專業律師會為您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抵押狀態房產可以網簽嗎
2020-12-28拆除廠房是否需要向政府部門報告
2020-12-11寵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賠償責任主體是誰
2021-01-18個體戶擅自經營不準個體工商戶經營的商品的如何處罰
2021-01-25公司股權變更費用都怎么規定
2021-03-08原產地標記注冊申請書范文
2021-01-23傷殘鑒定需要多少錢
2021-03-21彩禮錢屬于女方個人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2020-12-30夫妻債務償還案
2021-03-16想領結婚證父母不給戶口本怎么辦
2020-12-09異地案可以移交本地嗎
2021-01-15發生交通事故,警察依據什么判定責任歸誰
2020-11-30沒有簽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請律師嗎
2021-03-02怎樣確定婚內債務各自承擔
2020-11-26關于虛假訴訟案件原審原告在再審期間申請撤訴如何處理
2020-12-16老板不批試用期離職怎么辦
2021-03-17勞動糾紛多長時間內能去仲裁
2020-11-24車禍受傷的雙份賠償是怎樣的
2021-02-22保險理賠的方式有幾種
2021-02-05保險公司是否應被追加為被告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