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歷來是法律優先保護的對象,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勞動者會基于單位的信任、權威等因素,被迫接受權利受損的條件。此時,我們需要法律的規制。其中最常見的就是加班過度的問題,那么根據勞動法每月的工作時間是多少呢?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法規定了月工作時間
勞動法沒有規定月工作時間,而是對周工作時間限制做了約定。規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時。超過這個時間的是加班,也應該在法定節假日休息
我國勞動法沒有規定每月的工作時間,但是有一些相關的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周休息五天,每天八小時,每天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特殊情況除外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不低于工資的150%;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補休的,給予不低于工資200%的報酬;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勞動者享受帶薪年休假,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執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采取其他作息措施,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的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應當在下列節日期間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1)元旦(2)春節(3)國際勞動節(4)國慶節(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日。國家實行帶薪年假制度。連續工作滿一年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者不能長期連續加班,單位應當支付足夠的加班工資,保護勞動者的利益。現實中,用人單位往往處于比較有利的地位,這使得勞動者難以救濟。這時,工人要勇敢地拒絕,向工會求助。律師協會還提供在線律師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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