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單位只能以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或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在單位規章制度中有明確規定
辭退不僅是解除被處分人與行政機關之間人事關系的一種紀律處分,而且是最嚴厲的處分。被辭退后,被處分人不再具有行政機關公務員身份
如何處理辭退糾紛
被辭退的員工對處分不服,與企業發生糾紛,稱為辭退糾紛。在判斷現實生活中的勞動爭議是否屬于辭退爭議時,主要看企業的最終處理結果,而不是處理原因。用人單位解雇員工的原因和依據多種多樣,有的是因為員工違紀,有的是因為員工破壞了企業規章制度(包括房屋分配規定和計劃生育規定),有的是根據《企業員工獎懲條例》,有的根據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獎懲暫行規定,有的根據企業規章
無論用人單位使用何種理由和依據,無論理由和依據是否正確,只要對員工實施解雇處罰,這將涉及雇員最大的勞動權利。如果員工拒絕接受解雇處罰,則屬于解雇爭議。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只要爭議當事人提出申訴,勞動爭議處理機構應當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辭退,不正當依據或受理后難以處理作為駁回理由
是處理辭退糾紛的主要依據
目前,主要適用于處理辭退糾紛的法律規范性文件包括《企業職工獎懲暫行條例》,《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獎懲暫行規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經營機制轉換條例》、《關于回答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此外,企業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也可以作為處理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8條,勞動者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13種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條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完成某些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中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與雇主終止定期勞動合同:
1.勞動者與雇主達成協議通過協商
2.勞動者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4.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
<>5、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6、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7、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用人單位以欺詐手段使勞動者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脅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險9.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
10.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11.用人單位以各種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關于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12.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
1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需要指出的是,當用人單位不違法時,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沒有經濟補償
公司可以辭退員工,但員工覺得被辭退是不公平的。為了自身利益,最好在律霸.com上與律師討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肇事糾紛有哪些處理方式
2021-02-01行政訴訟的時效是多久
2021-02-06婚姻法中對于現役軍人的特殊保護有哪些
2021-01-14字體侵權按什么賠償
2020-12-10哪些公證過的債權文書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21-02-17新三板掛牌概要
2021-01-08非機動車追尾機動車怎樣認定責任
2021-01-01婚內協議效力與離婚賠償
2021-03-14父親交不起贍養費孫子能交嗎
2021-02-18物業非法入駐怎樣處理
2021-03-24夫妻間冷暴力違背婚姻法嗎
2021-02-09胎兒能不能行使繼承權
2020-11-23做不了工傷認定怎么起訴賠償
2020-12-31二手房中介應該要考慮哪些因素
2021-01-20房產評估基本的流程
2020-12-22小公司倒閉了怎么給員工賠償
2021-03-17勞動仲裁庭人員不來怎么辦
2021-01-02男子猝死未查明死因保險公司要賠嗎
2021-02-28貨物運輸途中滅失,代辦托運人需要賠償嗎
2021-01-03詳解相互保險公司的優劣勢
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