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上班后休補假合法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用人單位不得休補假,并按規定支付三倍工資。不支付三倍工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下列節日期間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和報酬:(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應不低于工資的150%
(2)如果工人被安排在休息日工作,且無法安排補假,則應不低于其工資的200%
(3)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他們的工資不得低于工資的300%
什么是補償假P>
補休是指從文本解釋中調整休息時間。根據中國現行規定,國務院有權調整全民休息時間,企業有權調整企業內部休息時間。1、國務院的“國慶節”為全國的“國慶節”,主要用于節假日,指將特定的公共假日轉移到其他時間(通常在將來),這與“休息”的性質不同補假”是指國家利用公共權力直接改變公共假日的日期,并在2001年以后直接將非公共假日的日期改為公共假日,國務院辦公廳基本上每年都會發出通知,告知公民年休假和補假日期。自2008年以來,由于增加了清明節、端午節和中秋節假期,五一假期不再調整為7天。《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安排2017年部分節假日的通知》規定,清明節:4月2日至4日為三天假期。4月1日(周六)上班。
<2.地方政府的“補休假”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地方政府也將采取“補休”辦法。當然,工作時間的變更原則上需要國務院的批準,地方政府無權自行決定。例如,2016年G20杭州峰會于9月4日至5日在杭州舉行。經國務院和省政府批準,杭州市政府決定從9月1日至9月7日放假7天,包括機關、企業、,杭州市九個城區的機構和社會組織
3.內部“補假”
特殊工時制度中的補假:勞動部《關于實施非正常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的批準辦法》第6條《企業制度》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關規定,對實行非正常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制等其他作息方式的員工,企業應當在保證職工身體健康、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集中管理等適當方式,輪休和彈性工作時間,以確保員工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并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對于實施特殊工作時間制度的員工,企業可以采取補休的方式來保障員工休息和休假的權利
以上知識就是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根據中國的相關法律,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工作,雇主不能補償剩余的工資,并應按照規定支付工資的三倍。不支付三倍工資的行為違反了勞動法。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您訪問lyba.com上的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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