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遷需要多長時間才能獲得補償
沒有詳細的法律規定,雇主也不一定需要為搬遷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關鍵在于勞動合同能否繼續履行,需要結合以下幾點綜合判斷:
1.勞動合同中是否有“工作場所不能變更”和“工作場所變更需協商”的約定,以確定勞動合同中是否有上述約定的唯一工作場所
,雇主和工人同意固定工人的工作場所,并且雇主自愿限制其管理權是有效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履行義務,但搬遷后,用人單位實際上不能履行義務,因此應支付經濟補償
<2.老廠址與搬遷新址之間的地理距離是否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老廠址和新廠址的地理位置也是衡量勞動合同能否履行的標準之一繼續執行。如果兩個地點相距不遠,工人可以在合理的時間內通過交通工具和公交車到達新地點工作,這是工作地點的合理變動,雇主可以要求雇員服從安排,在新地址工作。員工發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信函后,將自動辭職,無需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被拆遷用人單位是否為員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工作環境
為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通過開通交通車輛、修建職工宿舍、發放交通補貼等方式為勞動者提供了工作便利和工作環境,在合理的地理位置條件下,勞動者應服從用人單位的搬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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