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只規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不設定試用期,而這段時間就是勞動合同的期限
可以看出,試用期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試用期無效,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思想道德素質、勞動態度等進行進一步調查的期間,新招聘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身體狀況。勞動合同規定試用期可以約定,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中關于試用期的約定,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項工作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是雇主調查工人是否適合其工作的制度,并給予企業時間調查工人是否符合記錄要求,以避免雇主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可以維護新招聘員工的利益,使被聘用員工有時間調查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等是否符合勞動合同的規定。在勞動合同中規定試用期,不僅是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也是勞動合同其他條款在就業過程中得以履行的保證,濫用試用期侵害職工權益的現象屢見不鮮,包括什么樣的勞動崗位需要約定試用期、約定試用期多長、以什么為參照設定試用期等,在實踐中容易混淆。雇主通常同意試用期,而不管工作的性質和期限如何,也不管是否有必要同意試用期,只要試用期不超過《勞動條例》規定的六個月,并充分利用法律規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其中半年為試用期;一些季節性生產經營較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相結合,一般都比較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同一雇主中的一些工人通常會被多次約定試用期。他們同意另一個職位的試用期。試用期問題是勞動合同立法中職工意見最多的問題之一
關于試用期,公司能否多次設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法》對濫用試用期和長試用期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1。限定可以約定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并在《勞動法》規定的最長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細化試用期。具體來說,如果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可以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為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雇主和同一工人只能約定一個試用期。如果勞動合同期限為完成某項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則不得約定試用期。如果勞動合同只規定試用期或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則試用期不成立,且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員工進入單位時應采取預防措施,如:
1。員工入職當天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為充分實現企業的自主決策權,依法在勞動合同中作出相應規定;試著決定是否在試用期內離開或留下員工?!耙荒暌淮巍笨筛臑椤叭暌淮巍被颉拔迥暌淮巍?;讓兩份定期勞動合同的時間不連續,即第一份定期勞動合同期滿后,辦理退出手續,一段時間后辦理就業手續;允許員工根據自己的書面要求簽訂定期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程序要求,制定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規章制度;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計劃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宣傳與職工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規章制度和重大決策,或通知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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