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經協商一致,合同變更一般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以供參考,特別是如果原始合同為書面形式,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否則,口頭變更書面合同沒有依據,很容易發生爭議。如果合同變更的協議不明確,或變更是口頭形式的,且爭議發生后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合同變更的內容,則應視為合同未變更。如果雙方對變更內容沒有明確約定,則視為未變更
如果原合同已經公證和認證,則變更后的合同應報原公證和認證機構備案,必要時,可以對變更的事實進行公證和認證。原合同經有關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批準登記的,未經批準變更合同后,已登記的變更未生效的,仍應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登記,仍按原合同執行
變更要約:用人單位或員工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請求,說明變更原因、變更內容和變更條件,并要求另一方在一定時間內給予答復承諾:在收到另一方的變更請求后,另一方應及時答復并明確告知另一方是否同意變更
經平等協商并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后,雙方應簽署書面變更協議,其中明確了變更的具體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事實上,合同變更訴訟的程序問題仍然比較重要。只要程序上存在問題,就可能導致整個合同的效力出現缺陷,這些缺陷也可能使合同無效。如果您不懂其他任何內容,可以來律霸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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