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是否可以在辭職后簽發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書
可以簽發證書。《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合同終止證書的簽發時間
中國《勞動條例》,用人單位應在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時簽發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證書,并在15日內為職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按照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應當在勞動者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出具書面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之日依法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擔心勞動者未辦理應收帳款手續可能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歸還用人單位的財產和技術資料,或者未按照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和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勞動者未按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也可以向勞動者要求賠償。
可以看出,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時,它必須頒發證書,以方便工人找到下一份工作或領取失業救濟金。如果雇主拒絕頒發證書,工人可以通過訴訟解決爭議。如果您的情況更復雜,律師協會還提供在線律師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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