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可以在不催交的情況下終止嗎?
否
如果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延遲支付租金,則《合同法》第227條[不支付租金的法律后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按照《合同條例》的規定處理,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租金。根據協議,《合同法》規定,承租人應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租金,承租人不得在期限內支付租金。
II。如何因延遲交貨而終止合同
1。滿足延遲交付解除合同的條件:如果賣方延遲交付房屋,并且在被催促后三個月內未能履行,買方可以申請解除合同。終止合同權利的排除期:買方終止合同權利的有效期自通知之日起三個月,一年后終止,即終止合同權利的有效期為一年。可在本年內的任何時候通知開發商終止合同。如果超過一年期限,將永久失去知情權(因其他原因終止合同除外,如嚴重質量問題)
3。《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一方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當事人。通知到達另一方時,合同終止。另一方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合同終止的有效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終止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因此,如果買方要求終止合同,應通知賣方。當通知到達賣方時,合同終止。如果賣方有任何異議,可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合同終止的有效性
是否可以立即終止合同?如果承租人未能按時支付租金,業主希望終止合同。房東必須首先催促付款,只有在他未能支付租金的情況下,房東才能要求終止合同。如何在沒有房東催促的情況下終止合同?專業律師將為您提供這種情況的詳細答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刑事案件羈押期限最長是多久
2021-03-19不安抗辯權是不是不適用于所有情況
2021-02-25專利執法行政復議機構是哪幾個
2021-02-13阻礙施工的治安處罰是什么
2021-03-23中外合資銀行的最低限額注冊資本是多少
2020-11-09抵押物不夠還款怎么處理
2021-03-17交通事故一般什么時間起訴
2020-12-26殘疾賠償金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1-02-11具體如何理解婚姻自由
2020-12-06離職證明能少付贍養費嗎
2021-03-25合同糾紛勝訴后不執行怎么辦
2021-03-23林地非法架設線路如何處罰
2021-03-12公房使用權糾紛可以起訴嗎
2021-01-06單位與個人簽訂勞務合同需注意什么
2021-03-15為什么要簽第三方勞務合同
2021-02-18勞動關系轉移流程
2020-12-05員工調崗后主動辭職有沒有經濟補償金
2020-12-30家政服務人員受傷能適用雇傭損害關系索賠嗎
2021-03-05三責險何時免賠
2021-03-07萬能險是否可以購買
20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