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我們不給農民工發工資,我們該怎么辦?
1。我們應該冷靜理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權獲得勞動報酬,有權提交勞動爭議解決,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農民工欠薪問題已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視。國家有關部門正在采取相關措施加以解決。因此,我們應該保持冷靜的態度,理性地處理事情。學會依法維權
如果拖欠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執法部門舉報,由勞動部門執法監察人員協助協調解決;您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執行;如果你無力提起訴訟,你也可以申請減免法律費用。總之,我們應該在政府和法律的幫助下獲得應有的報酬。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求各地注意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把企業惡意拖欠和扣繳農民工工資作為勞動保障監督執法的重點,,依法嚴厲查處扣留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責令用人單位補發拖欠工資,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據了解,北京市勞動部門已經加強了對勞動執法的監督,特別是對拖欠農民工資的,要查處一份
農民工只是農民工的一個名字。他們本質上與普通工人沒有區別,因此他們應該享有法律規定的所有工人權利。如果拖欠工資,我們也希望農民工能夠冷靜地解決問題,不要沖動行事。如何保護拖欠工資的農民工的權利
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可以通過各種程序解決:
根據《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解決:
(1)雙方可以協商解決。雙方應在自愿的基礎上協商并達成協議
(2)調解程序。雙方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自愿向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并自覺履行調解達成的協議。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雙方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3)投訴。勞動者權益受到用人單位或者非法職業中介侵害的,可以根據《勞動法》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任何組織或個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
因同一原因引起的集體投訴,投訴人可推薦代表投訴。投訴人應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投訴材料。信訪文書書寫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信訪,由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機構備案,信訪人簽名。
(4)行政復議。勞動者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或者具有行政職能的機構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任何一方或雙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庭應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作出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已經生效的仲裁調解書或者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本程序是人民法院處理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即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未經仲裁程序的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控告對方為被告。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審理,實行二審、終審制度。法院審理程序是解決勞動爭議的最終程序如果拖欠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執法部門報告,勞動部門的執法監督人員將協助協調解決;您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果你對仲裁不滿意,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您的情況更復雜,律師協會還提供在線律師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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