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議示范回復
被申請人:×××××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
被申請人:×××××房地產(chǎn)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有限公司住所:
被申請人訴被申請人建筑工程合同糾紛被貴法院受理。由于被申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被申請人對其異議的答復如下:
I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合同糾紛適用法律的解釋》第21條的規(guī)定,無記錄的建筑合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1月1日,2005年:“當事人就同一建設項目單獨訂立的建設項目建設合同,與已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zhì)內(nèi)容不一致的,以已備案的中標合同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jù)。”雖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僅為工程價款結算的司法審判提供了法律依據(jù),但應當指出的是,這一規(guī)定實際上否認了黑色合同的法律效力。在管轄權異議申請書中,被申請人根據(jù)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的規(guī)定主張權利,該權利不具有法律效力且尚未提交,不應予以支持的
至少可以說,未經(jīng)備案的合同是有效的,因為它是以前簽訂的,后來簽訂并備案的建設項目施工合同對其進行了變更。雙方××××年××月××日簽訂未經(jīng)登記的合同,并于××××年××月××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并備案。本合同第13.34.1條(2)款中的爭議解決辦法明確規(guī)定“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因此本條款是對本合同第13.34.1條的修訂,無需備案(2)第
III××條爭議解決條款的變更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4條對本案有管轄權建筑合同糾紛案件審理“建筑合同糾紛發(fā)生地為合同履行地”。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屬于特殊承包合同。因此,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合同糾紛適用一般管轄原則,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原告所在地和標的物所在地不違反級管轄權和專屬管轄權。針對本案,本案原告、被告所在地為××市,合同雙方履行地為××市,合同簽訂地為××市,標的物所在地也為××市,爭議金額為××萬元,不違反一級管轄規(guī)定。
綜上所述,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本著節(jié)約訴訟費用、便于調(diào)查事實的原則,××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
至
××市中級人民法院被申請人:×××
建筑安裝有限公司。,人民法院最終需要對管轄權異議的審查作出決定。在本報告所述期間,實質(zhì)性案件的審判需要暫停。答復應當以答復的管轄范圍為依據(jù),人民法院也應當依法進行審查。如果你的情況更復雜,律霸還提供在線律師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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