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賭博離婚的賠償標準沒有具體規定。雙方應協商解決賠償問題。此外,無過錯方還可以向司法機關提供證據,司法機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有過錯方進行不分大小的判決。如果雙方都有法律過錯,例如與他人重婚、與他人同居、遺棄和虐待家庭成員,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另一方有過錯為由要求離婚損害賠償。法律過失行為(I)被請求方必須有法律過失行為。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主要的法律過錯行為有:(1)重婚;(2) 配偶與他人同居;(3) 家庭暴力;(4) 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第一章婚姻部分詳細介紹了這四種行為的表現形式和認定標準,在此不再贅述。應當指出,這是一項限制性列舉條款,不能擴大對法律過錯行為的解釋。換句話說,并非所有導致離婚的過錯都必須得到賠償。事實上,在現實生活中,導致離婚后果的過錯行為遠遠超出上述范圍,如一方嫖娼、賣淫、無故離家出走、腐敗、吸毒、賭博等情況,給受害方造成的物質損失和精神痛苦不容低估,但不能獲得離婚損害賠償金(二)請求方不能確定過錯行為。所謂“未定過錯行為”,不是指對方沒有過錯,而是具體指申請人未實施《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重婚、配偶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過錯行為。如果雙方都有法律過錯,例如與他人重婚、與他人同居、遺棄和虐待家庭成員,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另一方有過錯為由要求離婚損害賠償。這種損害不僅限于精神損害,還包括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造成的物質損失;由于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側重于保護合法婚姻關系所決定的夫妻身份關系,因此它是一種特殊的身份權。它不同于產權,不能直接反映在某些物質利益上。它主要是一種精神寄托和愉悅,夫妻之間相互忠誠和尊重,家庭和諧穩定,賦予人們精神力量,當過錯方實施《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行為,導致婚姻破裂時,這必然會給無過錯方帶來巨大的精神損害。因此,由此造成的離婚損害賠償主要表現為精神損害,而精神損害賠償是精神損失;但是,當不法行為人實施家庭暴力時,不可避免地會造成人身傷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作為非不法行為人,也有權要求賠償;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時,也可能發生財產損失賠償。這些物質損失應由過錯方賠償。
(IV)離婚必須由法律過錯引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裁定不離婚的,不支持當事人依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提起離婚訴訟,僅依照本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我不會接受的。“可以看出,如果不符合這一條件,但只有《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四種情況之一,但沒有被判離婚,就不會有離婚損害賠償。應該指出,離婚的重要因素還要求離婚的對象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如果是無效婚姻,比如隱瞞婚前醫學上不應結婚、婚后未治愈的疾病而導致的離婚,則沒有離婚損害賠償的空間。同樣,該制度也不適用于撤銷后的可撤銷婚姻
賭博導致離婚的基本賠償要求在于認定賭博方的錯誤行為,但賭博在法律上不被視為合法的錯誤行為。因此,因賭博導致離婚時,無過錯方申請賠償的標準應由雙方協商確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都有過錯行為,則無需確定過錯方和無過錯方
哺乳期離婚補償
懷孕離婚的補償標準是什么
最新的離婚補償標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楊余娜律師(聯系13282211144),寧波本地人,2011年8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曾在寧波市**區人民法院和寧波市公安局**分局工作多年,現為浙江共業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業務專攻方向:刑事、民商事(含民間借貸、買賣合同、債權債務、婚姻繼承、交通事故、工傷賠償等多方面的案件)、企業法律顧問。楊余娜律師受過專業性法學專業教育,對所承辦的案件一絲不茍,認真負責。對于刑事案件,楊余娜律師利用多年的公安工作經驗和資源,根據不同案件情形針對性提出有利辯護或策略。對于民商事案件,楊余娜律師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法院實踐工作經驗,根據不同案件事實和證據尋找突破點,最大程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楊余娜律師業余研究風水,發現通常來找律師的當事人,均在一定程度上受住宅或辦公樓風水、面相或八字等困擾或影響,可通過一定方式化煞、補喜用神等方式增加運勢!
物業費沒交怎么調解
2021-01-28非親生子女能解除關系嗎
2021-03-12公務員定罪免處怎樣處理
2021-01-28股權轉讓需要到現場嗎
2021-03-22把人撞了多久才負刑事責任
2021-03-23協警有執法權嗎
2021-02-06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可以改嗎
2021-02-17工程款的支付流程
2020-12-24發生車禍有傷員怎么賠償
2020-12-12公司強行辭退員工應如何處理
2020-11-17委托擔保合同
2020-11-26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否屬于商業險
2020-12-12建筑工程保險的性質及其特點有哪些
2021-01-16第一個保險合同生效日是怎樣規定的
2021-01-29交通事故中一方逃逸保險公司應怎樣賠償
2021-01-052020年人身保險金能否作為遺產繼承
2020-12-02割去雙耳 4張保單曝自演血案真相
2021-03-07車禍人傷保險賠償流程是什么
2020-12-27保險合同糾紛無證駕駛免賠嗎
2020-12-23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的情況有哪些
202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