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案件
當事人在準備起訴時,應當詳細核對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材料,今天不應當對被告人的主體姓名和材料粗心大意
,虎林市人民法院審理了被告被錯誤列為被告主體的案件,裁定駁回原告起訴
2012年4月,王強向李剛借款2萬元,用于種植土地和購買種子。他于2013年2月5日為李剛開具了借據,并同意在2013年4月1日前還款。王強在貸款到期時沒有償還。為此,雙方提起訴訟,但原告將張樹榮列為起訴被告。法院通知原告依法變更被告,但原告認為實際借款人為張樹榮,經審理后拒絕變更,法院認為,原告李剛訴被告張樹榮私人貸款糾紛案原告提供的證據清楚地反映了王強欠李剛2萬元貸款,而不是被告張樹榮,被告張樹榮不承認欠李剛的貸款,原告未提供證據證明實際借款人為張樹榮,因此,本案被告的訴訟標的是錯誤的。鑒于上述情況,法院作出上述裁定,駁回原告的訴訟。提起訴訟時,當事人應當詳細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材料,避免不必要的訴訟。
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公民,與本案直接相關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索賠,(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范圍,由被起訴的人民法院管轄。
本條規定了符合起訴條件的四個條件。首先,原告和被告應是爭議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并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其次,被告的姓名、地址和聯系方式應正確。同樣,要求、事實和理由必須具體。此外,第四個條件是,它必須遵守被起訴法院的管轄權和管轄權。前者側重于法院與其他機構之間的分工,而管轄權的概念可參考本法第一部分。對不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立案后被發現,則應駁回訴訟
以上是問題的答案,但小編不說,如果你是原告,那么對方一定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那么你為什么做錯了?原告的訴訟標的是錯誤的。法院裁定駁回,可以是大的,也可以是小的。最好的辦法是再次上訴。如果您有任何疑問,也可以咨詢lvba的律師。com,誰也會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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