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門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公開進行。聽證的時間和地點不公開的;當事人的訴訟事由未公開的;法官的情況沒有公開;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結束;不披露強制措施;法庭記錄不公開等
非公開審判的范圍和程度如下:
1。它不向群眾開放,即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不允許群眾旁聽。不向媒體開放。記者不得采訪案件審理情況,也不得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報道案件審理情況
雖然上述離婚案件不公開審理,但上述案件的判決和裁定期間應公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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