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房屋贈與承諾合同的行為能否得到賠償?違反房屋贈與承諾合同能否獲得賠償取決于合同的性質。普通贈與合同中的贈與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只有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和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公證的贈與合同中的贈與合同,才可以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并且只有在贈與財產因其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毀損、滅失時,即贈與財產因其輕微過失而毀損、滅失時,贈與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贈與人不履行合同的條件是什么?為了保護贈與人的利益,贈與人的經濟狀況嚴重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也就是說,贈與合同訂立后或者贈與人部分履行贈與義務后,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贈與人不得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贈與義務或者贈與合同約定但尚未履行的贈與義務的一部分
贈與人不再履行贈與義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法律條件:一、贈與合同成立后經濟狀況發生重大惡化的,不是在建制之前。如果一個人的經濟狀況已經非常糟糕,并且仍然向他人表達他的贈與意圖,實際上,他的贈與意圖大多是不真誠的,贈與合同沒有履行的依據。二是經濟形勢明顯惡化,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生產經營,或使個人家庭生活困難,無法維持正常生活,履行贍養義務。符合上述條件的,贈與人不得再履行尚未履行的贈與義務,無論贈與合同以何種方式訂立,也不論贈與的目的和性質。贈與人違反合同的,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取決于贈與的種類,由于某些原因,贈與人不能履行合同。因此,能否對房屋贈與承諾合同的違約進行賠償,需要進行詳細的分析。如果你的情況更復雜,律霸還提供在線律師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民事案件管轄法院怎么確定
2021-03-16對于校園暴力政府的保護政策有哪些
2021-03-06批捕后可以見家屬嗎
2021-03-19單位如何為員工報醫藥費,需要哪些手續
2021-03-04法律援助服務針對哪些種類的案件
2021-01-01被性騷擾后跳樓自殺,性騷擾如何判刑
2021-01-14起訴離婚起訴書誰給寫更為合適
2021-02-27代位繼承的效力如何
2021-03-06在商場摔傷,商場不理怎么辦
2021-01-03簽勞動合同時須告知勞動者哪些內容
2021-01-21中止履行合同應注意什么
2020-11-10勞動保護的措施有哪些
2021-01-05建筑工程保險的除外責任是如何規定的
2021-03-01保險合同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2021-01-05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管轄問題探析
2020-11-15完善保險合同告知義務制度的思考
2021-01-22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可直接向保險公司求償
2020-12-05保險合同違約責任有哪些
2021-03-07投保人在投保時要保護自己的利益應該如何處理呢
2020-11-12什么是保險代理人
202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