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勞動者應當知道的哪些權利
一、用人單位應當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含試用期),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資收入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社保中個人繳納部分由勞動者自行繳納。
三、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但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加班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四、用人單位有過錯的情況下,即使是勞動者提出辭職,用人單位同樣要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五、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
六、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七、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不含公休日。
八、需要純母乳喂養的嬰兒的,到醫院開具證明可以多休一個月純母乳喂養假(限成都)
最后,也許用人單位并沒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履行上述法律義務,但如在日常用工當中按時足額發放工資并購買社保,相處也比較融洽的話,筆者還是建議勞動者從和諧社會的角度考慮,做些適當的讓步。畢竟在中國這個勞動力過剩的國家,工作帶來的價值不能只用利益來衡量。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房產繼承證明書怎么寫
2020-12-09酒駕追尾拘留多久
2020-12-24村委會換屆選舉手續有哪些
2021-02-03合伙人之間股份轉讓必須全體合伙人同意嗎
2021-01-06非職務發明的申請權屬于誰
2020-12-06小車與自行車相撞,自行車受傷了誰的責任
2021-02-05行政機關不聽取當事人的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
2020-12-11業務委托書可以背書轉讓嗎
2021-01-25贍養義務可以協議免除嗎
2021-01-02送達方式有幾種
2021-02-20超市倒閉,促銷員有補償嗎
2021-01-25有產權公寓可以抵押嗎
2021-02-22撫恤金就是工亡賠償嗎
2020-11-15合同糾紛是否能提起侵權之訴
2021-02-03購房還貸有哪些小技巧
2021-01-06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的范本是怎樣的
2020-12-03小產權房產可以做保全使用嗎
2021-02-03勞動合同變更的方式
2021-03-21協議離婚財產分割是否有效
2020-11-18意外傷害保險分為哪些種類
20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