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休息時伸懶腰險致殘,算工傷
李飛在某食品有限公司打工,工作時間分兩班倒。公司規定,上夜班的員工只能在宵夜后進行短暫休息。2012年5月,李飛恰好輪到上夜班,由于工作大都集中于深夜,李飛于當晚11時吃完夜宵后一直工作到次日凌晨2時。隨后,李飛便到相鄰車間休息。約半小時后,睡意朦朧的李飛習慣性地直起身子,伸了伸懶腰,一不小心,把左手伸進了安裝在墻壁上的風扇里,瞬時手指血肉模糊。
2012年7月,勞動部門根據李飛的申請作出決定,認定李飛的受傷屬于工傷。而用人單位于去年年底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勞動部門,并將員工李飛列為第三人,請求撤銷勞動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
庭審中,食品公司訴稱,當晚李飛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擅離工作崗位,到隔壁車間偷懶休息才受傷的,其傷害不是發生在工作場所,也不是因為工作原因發生的,不符合工傷的構成要件。食品公司還稱,風扇安裝在較高的地方,一般情況很難碰到,李飛受傷很可能是自殘所致。
勞動部門辯稱,經過調查已查明李飛當晚是在公司上夜班,公司也允許員工工作期間短暫休息,但沒有規定明確的休息時間,李飛的受傷經過也說明了其是在工作期間完成高強度的工作后進行適當的休息,其傷害應屬于在工作時間內發生,公司也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李飛存在自殘致傷的行為。
李飛從事的是高強度的體力勞動,雖然公司規定員工可以在宵夜后進行短暫休息,但由于工作任務重,李飛當晚用完夜宵后即回到工作崗位,持續作業到凌晨2時,時間長達4小時,其進行適當的休息是必要的。所以,勞動部門認定李飛是在工作場所與工作時間內受傷并無不當。對于李飛是否自殘致傷,原告公司并沒有提供相應的證據,法院不予支持,應判決駁回原告食品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維持勞動部門的工傷認定。
工作期間互毆,傷了也不屬工傷
武旗與武連均為某建筑公司職工,武旗從事傳送沙漿工作,武連從事攪拌沙漿工作。2011年5月,武旗在工地工作時因配合問題與武連發生爭執,雙方扭打在一起,武旗左手食指被武連咬掉一節。
2011年11月,武旗向當地市人社局申請工傷。同年12月,人社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武旗受傷不屬于工傷。武旗不服,向該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市人民政府維持了該市人社局作出的決定。武旗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人社局的決定。
律師點評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對于該條款如何理解,其判斷標準的核心在于傷害是否屬于履行工作職責所引發,暴力等傷害與履行工作職責應具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非僅僅具有關聯性。本案中,武旗從事的工作為傳送沙漿,武連的工作為攪拌沙漿,在工作中雙方沒有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雙方因工作配合問題發生矛盾,進而發生爭執、打斗,雖然與工作關聯,但原因并非履行工作職責,武旗遭受傷害與履行工作職責并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法定條件。因此,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質押權人是否可以使用質押物
2021-03-10行政處罰限期整改一般多長時間
2021-02-28失信是永久性的嗎
2021-03-18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如何確定管轄
2020-11-11男子為博關注直播喝酒喝油猝死,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
2020-12-21超市摔倒找不到侵權人怎么辦
2021-03-21偽造房產證,變賣他人房產會被判刑嗎
2021-02-23勞動仲裁輸了怎么賠償
2021-01-04用人單位末位淘汰解除勞動合同合不合法
2021-01-03被惡意調崗可以要求賠償嗎
2021-01-02拼裝的汽車發生交通事故由誰賠償
2021-02-07新車投保應注意什么問題
2020-11-28家用車擅改運營,保險公司是否能拒賠
2020-12-21新《保險法》實施將帶來什么
2021-02-05買賣汽車未付款致人傷殘賠償義務主體的認定
2021-01-12工程保險費取費標準
2020-12-05地震死亡保險公司賠嗎
2020-11-18交通事故同等責任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2021-02-28法律是如何規定保險條款的
2021-02-06土地承包合同什么情況下無效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