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第條,你可以獲得以下補償(賠償):
1、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按照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工齡不足1年的部分,超過6個月的,給予1個月工資的補償,不滿6個月的,給半個月工資的補償。
2、如果單位沒有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還應支付給你11個月的雙倍工資(自2008年2月至12月),因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施行。
3、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數額的2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不符合錄用條件須有證據證明
不錄用不能跟著感覺,得建立在公正、客觀的基礎之上。用人單位如果認為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并解除勞動合同的,有舉證義務。即用人單位必須證明其已將錄用條件明確告知了勞動者,并根據錄用條件對勞動者進行了考核;有相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能達到錄用條件;已將考核結果告知了勞動者;將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送達了勞動者等。由于勞動法對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作出了嚴格責任的規(guī)定,因此企業(y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必須嚴格依法辦事,把工作做細,盡量做到滴水不漏。
證據的取得和固定離不開完善和嚴格貫徹考核制度。應當對新員工結合錄用條件進行動態(tài)跟蹤考察。在考核過程中,有硬性指標的可作量化的考核,無法量化考核的可進行考評,作出評語。
如果您不了解清楚相關的規(guī)定很有可能得不到相應的經濟賠償,最后損失的是自己。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yè)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工程款被惡意拖欠怎么解決
2020-12-10夫妻在婚前可以約定婚前協(xié)議嗎
2021-01-25眾籌投資者的范圍有哪些
2020-12-04非法集資中業(yè)務員如何認定犯罪
2020-11-14字體侵權如何賠償由誰負責
2020-12-25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對重刑犯的嗎
2021-03-12男方出軌離婚財產分割標準是怎樣的
2020-11-110元轉讓合同和贈與合同的區(qū)別
2020-12-11買賣婚姻能提出離婚嗎
2021-03-24不出庭對判決有啥影響
2020-12-25仲裁條款向第三人擴張與合同相對性的沖突是什么
2021-01-22車禍致人傷殘如何索償
2021-03-25土地在抵押狀態(tài)可以過戶嗎
2020-11-25勞動關系轉移函
2021-02-17如何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2020-12-20外資房地產開發(fā)的基本程序
2021-03-10關于噪音擾民哪個部門能有效的管理
2021-03-02入職合同簽訂需要注意的事項包括哪些
2021-03-15單方調崗可以起訴解除合同嗎
2021-01-14單位與個人簽訂勞務合同需注意什么
202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