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適用海商法
海商法的適用范圍,實際上是海商法調整對象的具體化。一般來說,它包括適用的船舶、適用的水域和適用事項等。
我國海商法適用于海上或與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貨物及旅客運輸以及船舶碰撞和海難救助等海上事故。但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規定,不適用于我國港口之間的海上貨物運輸。
1.適用船舶。就適用的船舶而言,我國《海商法》所稱的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動裝置,但用于軍事的、政府公務的船舶和20總噸以下的小型船舶除外;
2.適用水域。就適用的水域而言,我國《海商法》適用于海洋或與海相通的可航水域,亦即包括海江之間、江海之間的直達運輸,但需注意的是我國《海商法》不適用于我國港口之間的海上貨物運輸,而我國港口之間的旅客運輸則適用;
3.適用事項。就適用的事項而言,除前述船舶、運輸合同等事項以外,《海商法》還適用于船舶碰撞、海難救助、共同海損等海上事故。
可以看出海商法創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維護海上商業運輸當中各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以及促進海上商貿業的發展。但是隨著海上運輸方式的不斷進化以及船只速度的的發展,海商法的有些內容已經不能與之相適應。如果在這方面遇到問題需要法律幫助建議咨詢相關專業律師,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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