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延期通知書能不能簽兩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勞動合同作用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由于勞動過程是非常復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并且通過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于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于穩定勞動關系。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勞動合同的延期通知書一般情況下只會簽訂一次,主要是通知勞動者的一個作用,如果用人單位在約定好的期限后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那么員工可以要求補償金。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期房交了首付沒簽購房合同可以反悔嗎
2021-03-09分公司取消合并報稅怎么處理
2020-12-14執行董事是什么意思
2020-12-01什么時候進行專利申請復審
2020-12-30行政處罰作出后未送達生效嗎
2020-12-26交通事故怎么檢驗、鑒定
2021-02-06商業銀行接管從什么時候開始
2021-02-18商業銀行能否追究刑事責任
2021-02-12工程嚴重延期是否可以不履行合同
2021-03-09房產證抵押給銀行可以轉賣嗎
2020-12-13私家車載客遇事故保險公司是否理賠
2021-03-04失業保險基金額用途有哪些
2021-03-20司機酒駕出事故保險公司是否理賠
2020-12-08高速路上追尾別人的責任需要聯系保險公司嗎
2021-01-29代理商出具的授權書格式是怎樣的
2020-11-09個人承包合同
2021-01-29新農村建設中存在的土地流轉問題
2020-11-19評估報告可以拒絕接收嗎,會不會影響房屋補償
2020-11-20征地拆遷中有哪幾種拆遷維權方式
2021-02-17農村拆遷安置標準不統一怎么辦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