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協議算合同變更
補充協議和合同變更兩者主要在內容上,補充協議是對未約定的事項或者約定不明的事項進行補充明確。合同變更,主要對約定好了的事項進行更改,比如更改履行方式,履行地點,數量等等。其實從名稱上,法律上和實踐中意義沒有區分的意義,也可以用補充協議的方式,對內容進行更改。或者用變更協議的方式,對內容進行補充。兩者都可以互用。合同不是看名稱,主要是看內容。
補充協議的介紹
合同“補充協議”或者稱為“協議補充”,是指當事人對于合同中的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而達成的協議。“補充協議”是相對于已經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協議補充”就是通過協議方式補充已經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經存在的合同與“補充協議”之間是主從關系。已經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補充協議”是從合同。已經存在的合同作為主合同不以“補充協議”的存在為前提,或者說不受“補充協議”的制約而獨立存在。反之,“補充協議”必須以已經存在的合同的存在為前提,自身不能獨立存在。
盡管“補充協議”相對于主合同而言沒有獨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協議。因此,“補充協議”的成立和生效與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據相同。《合同法》第61條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據此,只有主合同生效,因質量、價款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造成履行困難的情形下,才能通過“協議補充”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以利于主合同的履行,從而實現當事人訂立主合同的目的。
以上就是小編關于補充協議是否算合同變更的介紹。通過上述介紹可知,合同補充與合同變更要看補充的內容,一般是一樣的,可以互用。如果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律霸網的免費法律咨詢,可以幫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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