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體合同
集體合同是指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平等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
什么是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主要區別
1、目的不同。實行集體合同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勞動者整體的合法權益,調整和改善勞動關系,促進企業和勞動者的共同發展;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個人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在于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建立勞動關系,利用合同制度實現和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2、簽約主體不同。集體合同的主體是職工代表與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勞動者本人與用人單位。
3、簽訂程序不同。集體合同需由職工代表與用人單位先行協商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而勞動合同由職工本人與用人單位直接簽訂。
4、生效條件不同。集體合同簽訂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而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5、效力所調整的主體范圍不同。集體合同生效后,對用人單位和單位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而勞動合同生效后僅適用于職工本人和用人單位。
集體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重要依據,勞動者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的條款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兩者出現不一致時,應以集體合同規定的條款為準。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規定,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適用集體合同。
因此,我們在簽訂合同時要分別出是集體合同還是勞動合同,兩者的差別很大,對勞動者的利益有著很重要的影響。雖然兩者都是法律有規定的,同時都對利益有所保護,那么勞動者盡量簽訂對自己更加有利的合同。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土地劃撥的程序
2020-12-06公安局有權沒收違法所得嗎
2020-11-22如何理解涉外復婚的程序
2020-12-26一般偷竊請律師多少錢
2021-02-03結婚彩禮什么時候給
2021-01-15不服指定監護關系案件如何確定管轄權
2021-02-09法律上對繼承權的順序是如何規定的
2021-03-15代理商合同特征有哪些
2021-03-06投保壽險時應注意什么,壽險的保險金怎么給付
2021-03-02人身保險合同效力的法理分析
2020-12-31保險合同的訂立
2020-12-25購車保險合同約定不明確的,對合同條款應如何解釋?
2020-12-26意外保險理賠多久到賬
2021-01-31保險索賠的四個要點
2021-02-26客戶突發心臟病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2020-12-28商業第三者險的賠償計算方式
2020-11-22意外傷害保險多少錢,有什么特點
2021-02-19保險人行使可抗辯權的具體方式是什么
2021-01-25互聯網保險有哪些法律法規
2021-02-03法律是如何規定保險條款的
2021-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