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抵押人決主文中需要確認合同解除的,應當注意合同解除之日為通知送達之日。
經審查認為一方當事人無解除權的,則通知到達對方時并不能產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應當繼續履行。合同繼續履行并不排除雙方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就解除合同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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