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身體原因可以終止合同嗎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頒布的司法解釋替換。
《民法典》生效前的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十三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由于身體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的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終止合同,如果是勞動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相關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十三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由于身體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的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終止合同,如果是勞動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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