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打印出來可以修改嗎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相關的司法解釋同時失效,由新頒布的司法解釋替換。
《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沒簽字和蓋公章的合同,可以從新打印。否則,需要雙方意見一致才能變更合同。如果是在原合同上修改,有修改的地方必須加蓋合同所有方的印章或者手印。如果是操作類的合同內容可以寫到補充協議之中。
已簽訂的合同,如果雙方協商一致,仍可以就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添加或減少都行,一般有兩種方式:或者是雙方就協商一致的變更內容單獨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者是雙方將協商一致的變更內容直接添注在原合同文本空白處且同時加蓋雙方印章。這兩種方式的變更都是有效的。
法律規定
我國《合同法》第77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合同打印出來后如果要在上面修改,必須要在修改的旁邊簽上雙方的名字,如果可以的話最好是能夠重新寫一份新的合同。合同打印出來又在上面修改了之后該份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樣,建議您及時尋求律霸網律師的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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