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書有效期是幾年
協議書有效期是多少年,一般由雙方進行約定,并且在協議書中進行載明,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不超過二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協議書有效期是幾年”問題進行的解答,協議書有效期是多少年,一般由雙方進行約定,并且在協議書中進行載明,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不超過二十年。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私人房產轉讓協議的格式
2020-12-11勞動仲裁辦理步驟是什么
2020-11-29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總結范本如何書寫
2020-11-08股權激勵授權日多長時間
2021-01-29圍繞注冊資金 公司法大修
2021-01-14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和欠款利息是怎么規定的
2021-02-08交通事故后起訴保險公司時效是多久
2021-01-29公示催告的適用條件
2020-11-13代位繼承的哪些條件
2020-12-20工資里包含競業限制費是否合理
2020-11-13用人單位招工能否收押金
2021-01-19扶老人險中是真撞人而不是被訛保險公司賠嗎
2021-03-21申請經營旅館業的備案手續
2020-11-30肇事車逃逸車被剮蹭保險賠付嗎
2021-03-18投保人在投保時要保護自己的利益應該如何處理呢
2020-11-12簽訂承包協議算勞動合同嗎
2021-03-25什么叫土地承包經營權人
2020-11-18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該補償多少錢
2021-01-20營業房拆遷按照普通住宅補償合理嗎
2020-12-01外嫁女戶口在娘家,能獲得安置補償嗎
202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