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提前履行是否成立生效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提前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書面合同與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合同書與合同成立】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二、合同履行的抗辯權有哪些
1、同時履行抗辯權
是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在對方未為對待給付前,有拒絕給付的權利。同時履行抗辯權在法律上的根據,在于雙務合同之債權債務在成立上的關聯性,一方債權債務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債權債務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關聯性決定了履行的關聯性,雙方當事人應同時履行自己所負的債務,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權拒絕履行自己的義務。
2、先履行抗辯權
當合同的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相應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辯權
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表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時,在對方沒有恢復履行能力或者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合同履行的權利。規定不安抗辯權是為了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合同進行欺詐,促使對方履行義務。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提前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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