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離職工作交接未完成拒絕發工資怎么辦
提供勞動獲得報酬是勞動者的法定權利,任何一位勞動者為公司提供了勞動,公司就應該及時足額支付你的工資,公司以任何理由拒不支付你勞動報酬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也就是說,按照法律規定,即便是勞動者沒有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用人單位的權利也就是可以暫時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待勞動者依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時同時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是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金是不一樣的。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的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如果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
知識鏈接:什么情況下沒有經濟補償金?
1、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主動表示不續簽原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于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由于勞動者的過失,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所述,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強制執行應當多久提出
2020-12-08出租人隱瞞房屋被抵押承租人怎么維權
2020-12-09股權轉讓給子女算贈與嗎
2020-12-21著作權人的種類及著作權的內容
2021-01-17擔保合同的法律效力該如何確定
2020-11-19跳樓討薪為何被行政拘留,農民工跳樓討薪違法嗎
2021-03-02怎么區分夫妻共同債務與夫妻個人債務
2021-03-20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2021-02-05學生兼職是雇傭關系嗎
2020-12-30怎么公示規章制度才利于舉證
2021-03-20崗位變更合同書怎么寫通知
2020-12-10法律規定公司要為員工購買的保險有哪些
2020-12-31山林被征能辦失地保險嗎
2020-12-17強制保險過期了會怎么處罰
2021-03-07保險公司組織形式是如何的
2021-02-17在不同保險公司投保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險,如何理賠
2020-12-07保險原則有哪些
2020-11-29拆遷是否需要復議前置
2021-01-08城中村拆遷補償標準是應該參照城市還是農村拆遷標準
2021-03-03已經簽訂了補償協議還能拆遷維權嗎
2021-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