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支付離婚時賠償金額嗎?
離婚賠償的法律條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具體說來,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二)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說,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三)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四)請求人無過錯。
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后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于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賠償償訴訟。
二、程序規定
關于離婚賠償程序,新《婚姻法》無明文規定。所以離婚賠償程序既適用于行政登記離婚程序,也適用于訴訟離婚程序。因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質,在夫妻雙方同意行政離婚的情形下,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已達成協議,法律應尊重當事人的意愿,不必進行干預;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不能達成協議,則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1.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中,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離婚損害賠償的范圍應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離婚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方式宜兼采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兩種形式。離婚損害賠償金的數額可由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法官酌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責任形式,也可適用非財產責任和財產責任兩種方式。過錯配偶的違法行為造成無過錯配偶的精神創傷的,可以請求給付撫慰金。無過錯配偶的名譽權等如受損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形。
在婚后可以根據雙方意愿來辦理離婚手續的,在離婚時也是要將共同財產以及撫養權進行分割。如果在其中一方出現了重婚或者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并且給另一方的財產或精神造成損失時,也是可以在離婚時索要離婚賠償的,離婚賠償的具體金額會根據損害的具體情況以及雙方協商來確定的。
最新離婚賠償標準
哺乳期離婚賠償問題
過錯方離婚賠償標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給付的經濟補償金需要交個稅嗎
2020-12-07監護人有權禁止未成年人談戀愛嗎
2021-01-26不交物業費違法嗎及有什么后果
2021-03-12房屋轉讓居間協議范本
2021-03-18可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情形有哪些
2021-02-06勞動關系從何時建立,是什么意思
2021-02-15職工連續工作滿多久可以帶薪休假
2021-03-13勞動爭議仲裁和解與仲裁調解的區別
2020-11-25機動車免除責任的確定有哪些標準
2021-03-02摔倒身亡算是意外嗎
2021-03-18航班取消改簽要加錢嗎
2020-12-25人身保險合同常見問題
2021-02-23車禍保險公司怎么賠償傷者
2020-12-27批準設立的保險公司登記有哪些注意事項
2020-12-25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2021-03-22拆遷補償標準早已定好,被拆遷人還有反對的機會嗎
2021-03-07不是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子,拆遷時能得到補償嗎
2020-12-11家庭農場的土地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2-28拆遷補償的類型都有哪些
2021-03-05危房拆遷的補償標準是什么
202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