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怎么樣才能自動離婚
我國新頒布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婚姻家庭編中沒有自動離婚的提法或規定。首先,在這里糾正大多數人的一個錯誤認識,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認為夫妻分居滿一段時間后就自動解除婚姻關系了,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我國法定的離婚方式只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其他方式離婚法律是不承認的。因此,不管夫妻分居幾年都是不能自動離婚的。
二、分居多久才能離婚?
1、對于分居多久才能離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沒有明文規定。
2、夫妻分居兩年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因素,但法院是否判決離婚還要看具體情況。
3、夫妻雙方如果要離婚,隨時可以協議離婚。也就說只要雙方出于自愿,并且對夫妻財產和財產問題處理完畢,雙方就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了。
4、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不管你們分居了多久,你都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當然,法院會不會判離就是另一回事了。
(1)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實破裂”,夫妻分居兩年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因素。
(2)第一次判決不予離婚的,六個月后可以再次起訴離婚,這時法院一般都會判離。
三、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離婚的
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2、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離婚的理由,兩個法定條件(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缺一不可,因此分居兩年并不會自動離婚。
3、因客觀原因造成夫妻因分居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使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會判離婚。
4、滿足這兩個法定條件需要具備兩方面的證據,一是分居時感情不和的證據,二是時間持續滿二年證據,二者缺一不可。
綜上所述,在我國新頒布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中是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的,只有雙方通過協議離婚,或者到法院去起訴離婚,根據流程辦理以后雙方才能正式離婚,而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時候會考慮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破裂,否則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夫妻分居多久后能離婚
夫妻兩地分居怎么辦,分居離婚要滿足什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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