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合同風險轉移是如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該條就是關于提存效力或法律后果的規定。
標的物提存的風險轉移、孳息歸屬、提存費用標的物提存后,不論債權人是否提取,都產生債務消滅的法律后果。根據法律規定,標的物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提存視為標的物的交付,因此,自提存之日起,提存物的所有權轉移,債權人作為提存標的物的所有者,該標的物上的權利由其享有,義務和風險由其承擔。標的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標的物的自然變化、第三人的原因或者提存人保管不當,都可能引起標的物的毀壞、損失、甚至標的物不復存在。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一方面指由債權人承擔因不可抗力、標的物自身性質而產生的毀損、滅失的后果;另一方面指由債權人負責對造成標的物毀損滅失責任的第三人或者提存保管人索賠。
標的物的孳息,指由標的物產生的收益。法定孳息指依法律關系產生的收益,比如金錢所產生的利息,有價證券產生的股息、紅利。債權人作為提存物的所有者,對提存物享有收益的權利,因此,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包括:公告費、郵費、保管費、評估鑒定費、拍賣變賣費、保險費以及為保管、處理、運輸提存標的物所支出的其他費用,作為標的物的所有者,債權人應當支付提存費用,不支付提存費的,提存人有權留置價值相當的提存物。
提存是國家的一種重要制度,它是可以消滅債務關系的存在。但是提存有風險轉移需要注意。如果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律霸網的免費法律咨詢,可以幫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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