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訂立過程中對商業秘密的保密義務是如何
如果訂立合同的過程中知悉到商業秘密,情況就有很大不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技術信息,比如技術秘密,可以給權利人帶來很大的經濟利益。在經營方面的經營信息,比如說客戶名單,為交易帶來極大的便利條件,對其經營活動,比如材料與成品的購銷,意義重大。這些信息,一般當事人是嚴格保密的,除非當事人認為其不需要保密。商業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采用非法手段獲取、泄露、使用他人的商業秘密,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為達成協議,有時告訴對方當事人商業秘密是必須的,但一般也提請對方不得泄露、使用。在這種情況下,對方當事人有義務不予泄露,也不能使用。如果違反規定,則應當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在有的情況下,雖然一方當事人沒有明確告知對方當事人有關的信息是商業秘密,基于此種信息的特殊性質,按照一般的常識,對方當事人也不應當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否則有背于誠實信用原則,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比如:乙與丙是兩個主要的轎車生產商。甲有意與乙或者丙達成一合資企業協議。特別是在與乙的談判過程中,甲收到了乙關于新型車設計方案的詳細資料。盡管乙沒有明確要求甲將該信息作為秘密,但因為這是一種新車的設計方案,甲就可能負有不向丙披露的義務,只要合同尚未達成,甲也不能將該設計方案用于自己的生產程序。
無論合同是否達成,當事人均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使用所知悉的商業秘密,而且只要是商業秘密,無論經過了多長時間,都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這不僅僅是合同法的要求,其他法律如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也有規定。因此,違反法律規定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商業秘密的,不僅僅限于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還有可能承擔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在訂立合同中,一旦涉及商業秘密,就要做好保密工作,以免因此而承擔責任。如果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律霸網的免費法律咨詢,可以幫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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