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訴訟開庭時間是否有規定?
一般而言,對于當事人起訴離婚的案件,離婚起訴后多久開庭,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對于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審理期限,我國《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由此,當事人起訴離婚后,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必然在三個月內開庭;適用普通程序,在六個月內開庭均不違法。只是如果法院頂著審理期限開庭,那么就只有當庭判決了,一般的法院都不會如此排期。
二、訴訟離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后,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后,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準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事法庭也需要根據民事訴訟材料遞交的時間先后順序及民事法庭內部的工作安排,來確定當前離婚訴訟的開庭時間的,有些案子可能在遞交了訴訟材料的半年之后才正式的開庭,所以開庭時間要以民事法庭通知的時間為準,況且正式開庭之后也并未見得就一定能夠在法定期限內審理完結的,因為法院還可以根據情況延長審理期限。
涉外婚姻離婚訴訟的管轄法規是什么?
最新離婚訴訟書范文
離婚訴訟法院能否判離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為標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土地征收補償原則
2020-12-29農村自留地建房需要經過地方允許嗎
2021-02-14名譽權被侵犯有哪些懲罰
2021-01-09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如何處罰
2021-01-18關于減刑的條件有哪些
2021-02-26連帶責任與不真正連帶責任是什么
2020-11-23交通事故索賠程序
2021-02-21情侶分手賠償協議有法律效應嗎
2021-02-18哪種情況下必須通過訴訟程序才能離婚
2021-01-01單位過錯造成員工自殺如何賠償
2021-01-16信用卡違約金按天算嗎
2021-01-03放棄繼承權有啥法律后果
2021-03-16一般員工簽競業限制有效嗎
2021-01-10試用期想辭職不給辦離職手續怎么辦
2021-03-21在哪些條件下被保險人可以行使委付
2021-01-05論保險合同的法律特征
2020-11-24保險賠償后能減輕交通肇事罪嗎
2020-11-18申請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2020-11-29保險受益人具有怎樣的法律制度
2021-03-11保險代理合同范本
2020-11-21